企業為加強吊夾具使用管理工作,避免因吊夾具使用不當而發生意外,故特制定本管理規定,望遵照執行。
1、操作人員必須按吊夾具產品說明書上的規定與要求正確使用吊夾具(注:材料組負責向每一作業班發一份吊夾具產品說明書之復印件)。
2、操作人員對所使用吊夾具的用途、額定載荷及使用要領等必須清楚,因夾具分水平、垂直及特種吊運,使用時必須根據具體情況而選用,嚴禁盲目使用。
3、對中、小型鋼板或構件采用三點或四點吊運,嚴禁單邊起吊鋼板或構件,嚴禁單點起吊。起吊鋼絲繩的夾角不得小于60度。
4、吊夾具不準同時起吊兩張或兩張 以上或一大一小的鋼板。
5、對大型構件如鋼吊車梁、鋼柱等不宜采用吊夾具起吊,而應采用鋼絲繩綁扎。若確實不便綁扎須采用夾具吊運的,則必須有可行的防范措施,
并做到:
并做到:
①核實構件噸位與所使用的吊夾具最大額定載荷是否相稱。
②采用4點吊運,并使主吊點(即吊鉤)處于構件重心位置,且各吊點(夾具)用繩長短須一致,以保持構件吊起離開地面后呈水平狀。當構件吊起呈傾斜狀時,必須重新調 整直至合乎要求后才可吊運。
③吊運時應設溜繩牽引,謹防擺動而觸碰廠房建筑構件。
④吊運應沿指定線絡或安全通道上方運行,嚴禁構件從地面作業